合肥物業(yè)公司稅收籌劃價格合理,上海延言團隊 [上海延言)20aec6b]"
稅收籌劃與偷稅的區(qū)別
稅收籌劃與偷稅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。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明確規(guī)定:“納稅人、變造、隱匿、擅自銷毀賬簿、記賬憑證,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物業(yè)公司稅收籌劃,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的納稅申報,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,是偷稅。”因此,不論是站在納稅人的立場上,還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場上,準確地判斷“稅收籌劃”與“偷稅”都是很有必要的。企業(yè)進行稅收籌劃的結果與偷稅一樣,在客觀上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,但不屬于行為。
稅收籌劃成本包括顯性成本和隱含成本,其中顯性成本是指開展該項稅收籌劃所發(fā)生的全部實際成本費用它已在稅收籌劃方案中予以考慮。隱含成本就是機會成本,是指納稅人由于采用擬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的利益。例如企業(yè)由于采用獲得稅收利益的方案而致使資金占用量增加,資金占用量的增加實質上是投資機會的喪失,這就是機會成本。在稅收籌劃實務中,企業(yè)常常會忽視這樣的機會成本,從而產生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。
稅收籌劃具有哪些特征
風險性,是稅收籌劃活動因各種原因失敗而付出的代價。稅收籌劃過程中的操作風險是客觀存在的。這主要包括:一是日常的納稅核算從表面或局部的角度看是按稅法規(guī)定操作的,但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,造成事實上的偷稅,由于未依法納稅而面臨稅務處罰的風險;二是對有關稅收優(yōu)惠政策的運用和執(zhí)行不到位,面臨稅務處罰的風險。
在體制轉軌尚未完成、稅法調整較為頻繁的現(xiàn)階段,此點尤應重視,因為稅法一旦調整,稅收籌劃的依據可能消失或改變,籌劃的結果就完全可能與當初進行籌劃的預期相反。換言之,企業(yè)的決策者和財務人員應當重視稅法的變化、調整物業(yè)公司稅收籌劃,據此相應調整稅收籌劃的策略和方法。任何一個稅法的調整,其內容本身就可能是新的稅收籌劃的基礎,但關鍵在于決策者如何因地制宜地運用稅收籌劃手段,來實現(xiàn)企業(yè)的利潤增長。
以上信息由專業(yè)從事物業(yè)公司稅收籌劃的上海延言于2021/5/5 5:20:51發(fā)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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